|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知识 » 正文

环保部出新政管控危化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31  浏览次数:2216
核心提示:【阻燃剂网】  中化新网讯 环保部日前制定并发布《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及其特征化学污染物释放与转移报告表》和《重点环境
 阻燃剂网

  中化新网讯 环保部日前制定并发布《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及其特征化学污染物释放与转移报告表》和《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管理计划》,明确已经取得生产使用登记证的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应当于每年的1月31日前,向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填报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释放与转移报告表、环境风险防控管理计划。


             环保部表示,报告表中要列明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或其特征化学污染物,包括氰化物及汞、镉、铬、铅等重金属,向大气、水体、土壤及污水处理厂释放量的详细计算过程及核算依据。特征化学污染物是指生产或使用某种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时所产生的无机污染物和有机污染物,如氰化物、重金属(汞、镉、铬、铅等)、苯、甲苯、二甲苯、甲醛等,不包括反映化学污染物的一些综合性的指标如生化需氧量(BOD)、化学需氧量(COD),也不包括悬浮颗粒物、热污染、放射性污染等物理性污染物和细菌病毒类等生物性污染物。


             而《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管理计划》要求,已经取得生产使用登记证的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应当在每年的1月31日前,向县级环保主管部门填报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管理计划。环境风险防控管理计划包括减少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及其特征污染物排放的重大工艺调整措施、污染防治计划、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能力建设方案等内容。

            (责任编辑:leonlee07)
 
关键词: 危化品 环保部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