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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燃材料亟待严标准强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24  浏览次数:1559
核心提示:3月29日深夜,武汉市停靠路边的电车发生火灾,半小时内5辆电车被烧成空壳;而此前2月27日发生在贵阳的公交车纵火案则造成6人死亡

3月29日深夜,武汉市停靠路边的电车发生火灾,半小时内5辆电车被烧成空壳;而此前2月27日发生在贵阳的公交车纵火案则造成6人死亡,35人受伤;2013年6月7日发生在厦门的公交纵火案造成47人遇难……多起公交车失火案除去人为纵火的原因外,公交车内饰材料的阻燃标准过低,也是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的重要原因。

  中国阻燃学会秘书长周政懋日前在接受中国化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交车失火案暴露的阻燃材料标准偏低问题只是冰山一角。在我国,阻燃材料领域监管不严、法规执行不到位、市场混乱才是更为核心的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不仅阻碍着阻燃材料行业的健康发展,而且产生大量的火灾隐患。
  作为阻燃材料专家,周政懋认为,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目前我国的阻燃化工品产业基础已经奠定,无论在技术上,还是在产品性能、数量和品种上,国产阻燃化工品都可以满足国内市场的需求。阻燃材料的生产企业多达三四千家,规模企业有100多家,而一些龙头企业在国际上也有一定的影响力。
  近10年来,我国阻燃剂的增长率保持在15%~20%,目前年消费量在57万吨左右,2019年我国阻燃剂的消费量将增加到84万吨左右。尽管我国阻燃剂的消费总量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但从比例上看,我国阻燃材料的应用还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与欧美发达国家的差距更大。周政懋提供的一组数据足以证明这一点:以塑料为例,2012年,全球的塑料材料中约有10%添加了阻燃剂,欧美发达国家这一数字为15%~20%,而中国阻燃塑料占塑料制品的比例还不到2%。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状况,我认为,关键还在于我们对阻燃材料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和监督执法不严。”周政懋表示,认识不足主要体现在消防部门的消防工作重点放在了后端,也就是火灾发生后如何去扑救,传感器、报警器、消防设施等是监管的重点,对材料是不是阻燃却重视不够,而这恰恰是防患于未“燃”的关键所在。
  认识不足导致一些应用领域的阻燃标准偏低,公交车内饰材料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记者了解到,目前公共汽车的座椅和其他内饰材料采用的皮革、塑料、织物等材料均属于易燃品,2006年我国曾发布过国标《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GB8410-2006),其中对所有汽车内饰材料的阻燃性能只有一个简单要求,就是在相关测试条件下水平燃烧速度不大于100毫米/分,这道门槛非常低,一些材料即使不添加任何阻燃剂也可以达到标准要求。
  而管理不到位,有关国家标准不全、不严,是造成阻燃化工品市场混乱的重要原因。我国在建筑、纺织、电线电缆和电子信息产品上都有明确的阻燃要求和产品标准。为了加强公共场所的防火安全,2007年我国开始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GB20286)。但目前的现实是,该用阻燃材料的产品中并没有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使用阻燃材料,我国大多数的阻燃剂其实是随着制品出口到了国外,而国内市场上阻燃材料假冒伪劣产品随处可见。
  周政懋认为,造成这样的结果,关键还在于监管力度不够。对于阻燃材料的监管可以分为3个环节:要有严格的法律法规保障;要有相关的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报告;要有监督执法部门的严格监督检查。而且3个环节的工作应由不同的部门承担,才能起到相互监督的作用,法规才能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而目前我国这3项工作基本上都是由单一部门承担,于是就会形成管理上的漏洞,很难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有些检查只走形式,比如检查时没有现场取样,检查人员只是查看一下相关“许可证”而已。
  执法不严会导致市场混乱,阻燃材料与非阻燃材料的价格相差30%~50%。于是,偷工减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现象就屡见不鲜:有检查时用阻燃材料,不查时就用非阻燃材料;送样时是合格的产品,而市场上销售的产品却是贴着阻燃标识的非合格品。
  为此,周政懋建议,我国应加快相关阻燃产品标准的修订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设立,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加强监管,让阻燃材料起到应有的阻燃防火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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