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产品碳足迹评价工作方案(2023—2025年)
日期:2023-03-14 16:38
  各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
  现将《山东省产品碳足迹评价工作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商务厅
  2023年2月28日
  山东省产品碳足迹评价工作方案(20232025年)
  为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环综合〔2022〕6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分工落实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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