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严打企业偷排偷放污水
日期:2018-08-10 12:38
  近日,江西省环保厅下发《关于严厉打击工业企业污水偷排偷放违法行为的通知》。
《通知》指出,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采取日常巡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措施,持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对偷排偷放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工业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进行挂牌督办、约谈或实行区域限批;严把项目审批关,严禁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染料、炼焦、炼油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本次严打行动主要针对利用现有超越管进行偷排偷放的,设置暗管(包括加装阀门开关)意图偷排偷放的,利用渗井、渗坑及纳污坑塘等进行偷排
1/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4/23 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