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药品网络销售业态快速发展,2023年我国药品网络零售总额已经超过3000亿元。针对药品网络销售快速发展新形势,国家药监局创新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在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秩序的同时,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方面,国家药监局加强监管法规制度建设,先后发布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检查指南》等制度文件,在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压实平台管理责任的同时,厘清了监管职责,明确了监管要求,提出了社会共治理念。
另一方面,国家药监局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坚持“以网管网、以快治快”,持续加大监管力度。要求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是取得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监管部门同步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督检查力度和药品抽检力度。
此外,国家药监局建成了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平台,监测范围已经覆盖PC终端、微信、微博、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短视频、社交媒体等,日常监测范围超2.7万家网店,组织电商平台关闭违规网店4000余家。对监测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形成了在线收集、及时转办、分级调查、统一反馈的风险闭环机制,用信息化手段持续提升监管效能。
国家药监局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请从正规平台购买药品,请注意经医生诊断、凭处方购买处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