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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修改列入立法计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06  浏览次数:1045
核心提示: 2019年12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第三次记者会。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向记者介绍了全国人大常委
        2019年12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第三次记者会。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向记者介绍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工作安排。其中,《安全生产法》修改列入2020年立法计划。

  岳仲明表示,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对2020年的立法工作作出预安排。

  岳仲明介绍,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将继续审议专利法(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改)、生物安全法等法律案。加强重要领域立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2020年还计划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

  早在2019年6月份,应急管理部官网显示,应急管理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尚勇带队前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应急部近期立法修法工作进行沟通汇报。尚勇就《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等立法修法工作进展情况等进行了沟通汇报。

  《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中显示,将第九十四条第一项修改为“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无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将第九十四条第六项修改为“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处置方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生产单位出现以上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这意味着注册安全工程师将迎来职业高峰期,未来将需要大量注册安全工程师。

  该草案还显示,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将写入《安全生产法》。这表明双重预防机制将继续全面推广。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相关立法修法工作,《安全生产法》修改已列入立法计划,法工委相关对口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应急管理部法制部门沟通,密切配合,其他相关立法修法工作要与时俱进,注重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突出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热点,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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