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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面展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30  浏览次数:1004
核心提示:  3月29日,在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中央环保督查工作将继续推进深化,再用三年
   3月29日,在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中央环保督查工作将继续推进深化,再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查全覆盖。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主任洪亚雄介绍,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已全面开展,2018年上半年将完成清查建库和试点工作,年底完成普查入户调查,污染源普查将引入第三方服务。

启动七大专项行动

刘友宾表示,生态环境部将继续推广强化督查积累的经验,全面启动七大专项行动,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标志性工程。

七大专项行动包括“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行动、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落实《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及城镇和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等。

刘友宾表示,未来将做好四方面的工作: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别是打赢蓝天保卫战,开展第一轮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再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查全覆盖;针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些关键领域,每年组织机动式、点穴式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建立中央和省两次环保督查体系,完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将引入第三方服务

洪亚雄介绍,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已全面开展,2018年上半年将完成清查建库和试点工作,明确普查调查对象和调查技术方案;下半年开展入户调查、数据填报、审核汇总和质量评估,形成普查数据库,建立并逐步完善各类污染源档案,年底完成普查入户调查。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旨在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洪亚雄表示,初步清查的结果显示,工业源大概是740万家,农业源大概是100万家。

根据《关于做好第三方机构参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将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承接普查任务的第三方机构,确保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平等参与竞争。

洪亚雄表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中提出,借助购买第三方服务和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效率。引入第三方总体要求是有专业水平、有能力、有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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