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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着手对17市化工产业开展督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5  浏览次数:928
核心提示:  7月16日,记者从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在济南召开的全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责任督查动员培训会上获悉,
   7月16日,记者从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在济南召开的全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责任督查动员培训会上获悉,自18日起,山东将在全省开展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责任督查。重点督查地方党委、政府监管责任,专项行动部署落实情况,化工产业安全生产情况,以及推进化工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情况。

6月22日,山东曾召开全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开展为期五年的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这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立足于治标,以隐患排查整治为主。从2017年6月至年底,开展全省化工产业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紧急行动,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据省安监局副局长罗新军介绍,截至7月12日24时,省局各检查组共派出了检查小组230个次,检查271家企业,共发现问题5397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275项,其中问题最多的是工艺设备安全,共2105项,占总数的39%。当场整改问题223项,限期整改问题5019项,暂时停产停业94家,拟立案处罚企业214家,拟立案违法行为数984项,当场简易处罚15项。

本次督查将分成6个督查组,赴全省17市开展全面督查。每个市督查时间3天左右,主要按照听取汇报、座谈访谈、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反馈意见的程序开展工作。

实地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在5个工作日内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发现问题清单和给各市的书面反馈意见,经审定后向各市反馈。对督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领域失职渎职、涉嫌犯罪等问题,以及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消极应付、落实有关措施不力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由省化工专项行动办统一梳理报省主要领导审定后,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依法依纪追究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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