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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更严格规定空气质量指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22  浏览次数:1169
核心提示: 相比老国标,新国标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8小时浓度限值监测指标。其中,环境空气功能区中的一类区,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15

    相比老国标,新国标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8小时浓度限值监测指标。其中,环境空气功能区中的一类区,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15微克/立方米,24小时平均浓度不超过35微克/立方米。

    而与公众健康息息相关的居民区中PM2.5浓度,新国标规定居民区PM2.5年平均浓度不得超过35微克/立方米,24小时平均浓度不超过75微克/立方米。广东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PM2.5的标准与世卫组织过渡期阶段目标值相同。

    相关空气质量专家认为,新国标在PM2.5标准方面,仍然标准偏低。按照目前国际上严格的空气质量准则值,健康的空气中,PM2.5颗粒物年均浓度应该低于10微克/立方米,超过这个值,人群中总死亡率、心肺疾病的死亡率和肺癌的死亡率会显著增加。

    珠三角“提前”推行新国标

    与新标准同步实施的还有《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技术规定》,这也表示目前广东施行的空气污染评价指数将变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从广东环保部门了解到,AQI将 可以更好地表征目前城市中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尤其是反映珠三角目前突出的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同时,新标准一定程度上可以消除公众主观感观与监测评价结果不完全一致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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