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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危化品监管“11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13  浏览次数:1094
核心提示: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出山东将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研究制定了强化危化品安全监管11条工作措施。其中,包括压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出山东将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研究制定了强化危化品安全监管11条工作措施。其中,包括压缩化工企业数量,逐步整顿关闭一批小化工企业。

今年以来,山东省相继发生多起危化品和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安全形势严峻。为深刻汲取教训,山东省研究制定了强化危化品安全监管的11条工作措施。

措施之一是大力推进危化品安全监管重点县攻坚工作。在2014年确定的30个危化品重点县基础上,扩大到了50个,实施重点县攻坚,制定攻坚工作方案,开展督导检查和事故警示教育。措施之二是健全完善化工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新上化工建设项目安全准入条件,建立投资5000万元以下化工建设项目的劝阻机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步伐,落实退出转产鼓励政策措施。措施之三是加快推进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关闭工作。今年落实2500万元资金,搬迁、关闭145家;同时加大小化工企业的整顿关闭力度,提出3年目标任务,逐步压缩化工企业数量。在事故查处方面,对发生责任死亡事故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对发生的较大事故全部进行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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