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两部门:清理涉及稀土、钨、钼收费基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04  浏览次数:1119
核心提示:  4月30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通知,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改革的要求,清理规范涉及稀土、

  4月30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通知,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改革的要求,清理规范涉及稀土、钨、钼的收费基金。

  通知要求,自2015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统一将稀土、钨、钼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稀土、钨、钼价格调节基金。

  通知还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全面清理规范本地区出台的涉及稀土、钨、钼的收费基金项目,凡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审批管理规定,越权出台的收费基金项目要一律取消。

  通知强调,对公布取消或停征的收费基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变相继续收费。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