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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对进口甲基丙烯酸甲酯进行反倾销调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11  浏览次数:1398
核心提示: 商务部周五发布公告,决定即日起对原产于新加坡、泰国和日本的进口甲基丙烯酸甲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据悉,此前调查范围

     商务部周五发布公告,决定即日起对原产于新加坡、泰国和日本的进口甲基丙烯酸甲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据悉,此前调查范围涉及上述进口产品的倾销、倾销幅度及其对中国同类产品产业的损害、损害程度。商务部表示,此次调查通常应在一年后即2015年8月8日前结束,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16年2月8日。

  今年6月18日,商务部收到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黑龙江中盟龙新化工有限公司代表国内甲基丙烯酸甲酯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上述国家进口甲基丙烯酸甲酯进行反倾销调查。申请书称,该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数量总体呈大幅增长趋势,对国内产业同类产品价格造成削减作用,导致国内产业的生产经营指标恶化,国内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

  甲基丙烯酸甲酯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主要用于合成有机玻璃,也可用于合成制造其他树脂、塑料、涂料、粘合剂、润滑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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