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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对华谷氨酸钠反倾销初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5-09  浏览次数:1202
核心提示:  美国商务部近日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谷氨酸钠作出反倾销初裁,倾销幅度为52.24%~52.27%,中国普遍税率为52.27%。  涉
  美国商务部近日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谷氨酸钠作出反倾销初裁,倾销幅度为52.24%~52.27%,中国普遍税率为52.27%。
  涉案企业包括廊坊梅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辽梅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梅花集团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霸州分公司、山东菱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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