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高风险污染物削减行动计划》出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5-04  浏览次数:2304
核心提示:   4月28日,工信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为加快实施汞削减、铅削减和高毒农药替代清洁生产重点工程,从源头减少汞、铅和高毒
   4月28日,工信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为加快实施汞削减、铅削减和高毒农药替代清洁生产重点工程,从源头减少汞、铅和高毒农药等高风险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降低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的影响,组织编制了《高风险污染物削减行动计划》,要求全国各地及中央企业遵照执行。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对实施效果显著的项目予以奖励。
  据悉,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汞、铅和农药生产和消费国,加强对涉汞、铅行业和农药行业的污染防治迫在眉睫。工业领域汞污染主要集中在汞使用量较大的电石法聚氯乙烯、荧光灯、干电池、体温计等领域,占汞总使用量的95%以上。铅污染主要集中在铅冶炼、再生铅行业,以及铅使用量达80%的铅酸蓄电池行业。农药行业主要问题是高毒农药品种仍有杀扑磷等12个品种,产量占农药总产量的2.5%左右;此外,还有约30万吨的有害有机溶剂在农药制剂中应用。

  通知要求有关企业抓紧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制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并提出实施效果评估申请。
  通知还明确,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对实施效果显著的项目予以奖励。工信部会同财政部,通过抽查、公示等方式,对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提出的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奖励资金申请进行核实,按照《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2013~2015年底前完成并通过核实的,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额15%的资金奖励;对2016~2017年底前完成并通过核实的,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额10%的资金奖励。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