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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打非治违”不能停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28  浏览次数:1497
核心提示:   从3月份起,接连发生了晋济高速31甲醇燃爆、唐山开滦化工有限公司37乳化炸药生产工房爆炸、江苏南通双马化工416硬脂酸造粒
   从3月份起,接连发生了晋济高速“3·1”甲醇燃爆、唐山开滦化工有限公司“3·7”乳化炸药生产工房爆炸、江苏南通双马化工“4·16”硬脂酸造粒车间爆炸等造成群死群伤、产生重大影响的涉化重大事故。针对这些事故,国家安监总局下发了各种专项检查、“打非治违”的通知,加强对危化品行业的监督监管,各地、各企业也积极响应,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业内化工专家接受中国化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以往案例来看,重大事故十之八九与非法、违法操作,或违规、违章作业有关。在每次重大事故后开展的专项行动都能查出一批问题和隐患,但经历一段时间后,新问题又不断出现。因此,化工行业“打非治违”不能停歇。
  
  违法违规“野火烧不尽”
  
  2013年6月9日至12日,由国家安监总局监管三司司长王浩水带队的化工暗查组,突击检查了河北沧州等地的11家涉氯、涉氨,安全生产条件差,发生过事故的危化品企业,查出了65处隐患。暗查组在突击检查过程中发现了大量问题,现场管理混乱的现象几乎每家企业都存在。在专家的眼里,许多漏洞都是致命的。时隔不到1年,今年4月2日,国家安监总局再次突击检查河北沧州市包括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在内的化工企业,结果发现现场违规现象依然随处可见。
  河北省衡水市是化工产业大市,为加强对化工企业的整治力度,衡水市安监局在2012年开展的“打非治违”活动中,曾出重拳、典重刑,采取了对未经许可擅自改变原料、产品的化工企业,一律责令其停产整顿,对未经许可擅自改变工艺、设备的化工企业,一律责令其停产整顿,对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变更工艺指标和工艺操作记录的,一律责令其停产整顿等“九个一律”的铁腕治理措施,严查重处化工企业非法违法行为。
  然而,让人颇感意外的是,2013年6月9日,国家安监总局对地处衡水的河北冀衡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突击检查中,轻而易举就查出了液氯储罐与液氯充装场所相邻相通、动火作业未进行可燃气体分析、监火人员脱离动火现场等10多处重大安全隐患。更可怕的是,这家所谓的“高新技术企业”,现场使用的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5块表,其中3块都因故障出现误报,而无论是安全管理人员、车间负责人,还是工艺技术员,竟没有任何人发觉,且没有人能说得清表中读数的含义。掌管企业安全命脉的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就这样成了“聋子耳朵”。

  对此,专家表示,从一些化工企业违法违规“野火烧不尽”的事实,可以看出化工行业“打非治违”的长期性、艰巨性。“安全工作分分秒秒都不放松!”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这样告诫大家。
  
  “打非治违”须常抓不懈
  
  中国化工报记者从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了解到,该公司以“不要带血的利润”为安全理念,通过集中开展“打非治违”,强化了对危化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和重大危险源的管控;通过加强高温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渗漏等措施,确保了储存场所防雷、防静电、自动报警等装置的运行,有效防范了各类事故的发生。中国化工报记者从其他化工企业了解到的情况,也都表明“打非治违”行动期间确实有效扼制了安全事故高发的势头。
  “我们企业在‘打非治违’的半年时间里,共查出并整改各种违法、违规问题477项,整治了一批安全隐患,收获是近年来最大的一次。”一家大型化工企业安全处处长告诉中国化工报记者,后来他们企业又开展了一次“打非治违”回头看活动,结果又查出一批问题。“我们的体会是:化工企业的‘打非治违’不能停,需要常抓不懈。”该处长说。
  中国化工报记者采访了多家化工企业,总体印象是:受访企业所谈情况大体差不多,即老问题通过“打非治违”和回头看行动得到一定程度的整治,但新的问题又会源源不断地冒出来。
  
  屡打不绝有两大原因
  
  记者经过深入采访,探究了化工企业普遍存在的涉“非”、涉“违”现象的一些原因,其中既有政府政策打架、政府监管不到位的原因,也有化工企业管理不严形成的习惯性违章、违规的原因。

  一家大型央企煤化工处处长密闻贞介绍说,他们企业一化工项目建设阶段就遭遇到政策打架,从而陷入左右为难的境地。一方面,项目的审批部门要求企业必须拿到地方政府出具的相关手续才能进行核准,但地方政府要求企业必须在基础“出零米”后才肯给手续,这就意味着企业要想上项目,只能违反国家规定,即在没有核准的情况下先行开工建设。
  还有一家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也遇到类似的问题,项目建起来后,消防、安全部门说如果不看到企业生产运行一段时间,并不能确认企业的安全设施是否可靠,因此不肯出具验收手续;而按照有关消防和安全法规,企业在未取得相关验收的情况下不得从事生产活动,否则即是违法。这类问题许多化工企业都有经历,左右为难,无所适从。
  有关专家介绍,以危化品行业领域为例,新建危化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就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现象,在不少化工企业都有存在。
  而化工企业内部习惯性违章现象,突出表现在员工安全意识不强、不按安全规程操作、不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等违章现象易发、多发。前不久东北一家化工企业发生的有害气体泄漏事故,就是因为员工没有佩戴防护用品而导致伤亡。这些平时看似不起眼的习惯性违章、违规现象,遇事时就成为了要命的“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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