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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须“五不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8  浏览次数:1301
核心提示:  笔者近日参加了一家化工企业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问题,并由此归纳为五不要。  一是不要重措施

  笔者近日参加了一家化工企业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问题,并由此归纳为“五不要”。

  一是不要重措施轻兑现。长期以来,企业为确保安全制定了不少安全措施,但有些措施只有定性要求,没有定量标准,更没有具体考核标准,因而在现实管理中,常常是有措施无考核,有要求无检查,有布置无验收。因此,应按照精简实用的原则,对原有的规章制度和各项措施进行清理,建立各项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实行定项目、定数量、定标准的“三定”管理,坚持运用量化考核手段,促进责任制的落实。

  二是不要重形式轻实干。一些企业虽然经常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但是说得多,落实得少;布置得多,检查得少;表面文章多,真抓实干少。特别是有些管理者习惯坐在办公室打电话、听汇报,尽管忙忙碌碌,但安全生产缺乏落实。因此,要真抓实干,力戒形式主义,同时从制度、标准、考评几方面规范管理者的作风和行为。

  三是不要重静态轻动态。要坚持实行定人、定时、定流程、定标准、定分析、 定考核的“六定”管理原则,做到逐级收集、反馈、分析、处理,要让各种信息在整个安全管理活动中流动起来,有效地避免就事论事的静态管理方法,使安全管理科学化。

  四是不要重处罚轻教育。片面强调物质利益和经济制裁,有些企业甚至以罚代教、以罚代管,图简单省事,不善于解决来自社会、来自生产中影响安全生产的思想故障,不能紧紧把握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思想动向。要注重教育,严禁以罚代教,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组织等手段,做到教育本人、警示众人;要强化动态管理,随时掌握现场动态变化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和纠正各个作业环节上的偏差,切实消除隐患,及时解决问题。

  五是不要重治标轻治本。有些企业抓安全习惯于人海战术,搞表面上的轰轰烈烈,实际上重治标轻治本,急功近利。有的头疼医头、脚疼医脚,顾此失彼,结果是按下葫芦浮起瓢。还有的企业抓安全时紧时松,安全不好时抓安全,安全稍一好转就忘了安全,安全第一的方针缺乏具体落实的一贯性。因此,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而且要把治本作为重中之重,要强化员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意识及质量管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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