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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稀土争端案中国“一审”败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28  浏览次数:1905
核心提示:   3月26日,世界贸易组织(WTO)公布专家组报告,裁定中国对稀土、钨、钼相关产品采取的出口关税、配额管理措施违反WTO相关规
    3月26日,世界贸易组织(WTO)公布专家组报告,裁定中国对稀土、钨、钼相关产品采取的出口关税、配额管理措施违反WTO相关规定。中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表示,中方目前正在评估专家组裁决报告,并将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妥善做好本案后续工作。
分析人士指出,专家组报告就好比国内法院作出的“一审”裁定。但鉴于之前与稀土案高度类似的9种原材料案已有败诉的先例,此次中方即使上诉赢的概率也不大。从保护稀有资源的角度出发,中国政府的当务之急应是加大行业监管力度,限制国内稀土的开采和消费。
2012年3月13日,美国、欧盟、日本将中国稀土、钨、钼相关产品的出口关税、出口配额以及出口配额管理和分配措施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
此次诉讼涉及的稀土、钨、钼均为稀有金属,在冶金、机械、化工、航天等领域应用广泛,属于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均被中国列入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货物。
资料显示,长期以来,中国以仅占世界23%的稀土储量,供应着全球90%以上的稀土市场。拥有丰富稀土资源的美国等西方国家并不开采自己的稀土,而是大量进口来自中国的稀土。
中国在开采稀土时付出了巨大的环境代价,稀土分离的化学过程产生大量污染物,对环境造成极大破坏。据称,其中仅稀土资源丰富的赣南地区,如果要对开采稀土等矿产破坏的土地进行生态修复,初步预计资金投入将高达380亿元以上。
鉴于稀土资源的稀缺性和对环境造成的严重污染,近年来中国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对稀有金属的管理,2011年中国政府发布《关于促进稀土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对稀土开采、生产和加工进行治理,通过产业政策、环保措施全面规范国内的生产、消费以及稀土出口,包括对出口进行配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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